卷二十九·选举考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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○举士
唐制,取士之科,多因隋旧,然其大要有三。由学馆者曰生徒,由州县者曰乡贡,皆升於有司而进退之。其科之目,有秀才,有明经,有进士,有俊士,有明法,有明字,有明算,有一史,有三史,有《开元礼》,有道举,有童子。而明经之别,有五经,有三经,有二经,有学究一经,有《三礼》,有《三传》,有史科。此岁举之常选也。其天子自诏者曰制举,所以待非常之才焉。举选不繇馆、学者谓之乡贡,皆怀牒自列於州县。试已,长吏以乡饮酒礼会属僚,设宾主,陈俎豆,备管弦,牲用少牢,歌《鹿鸣之诗》,因与耆艾叙长少焉。既至省,皆疏名列到,结款通保及所居,始由户部集阅,而关於考功员外郎试之。
凡秀才,试方略策五道,以文理通粗为上上、上中、上下、中上凡四等为及等。凡明经,先帖文,然后口试,经问大义十条,答时务策三道,亦为四等。凡《开元礼》,通大义百条、策三道者超资与官,义通七十、策通二者及第,散、试官能通者依正员。凡《三传》科,《左氏传》问大义五十条,《公羊》、《梁传》三十条,策皆三道,义通七,策通二以上为第。能通一史者,白身视五经、《三传》,有出身及前资官视学究一经。凡史科,每史问大义百条、策三道,义通七,策通二以上为第。能通一史者,白身视五经、《三传》,有出身及前资官视学究一经,三史皆通者,奖擢之。凡童子科,十岁以下能通一经及《孝经》、《论语》,卷诵文十,通者予官,通七予出身。凡进士,试时务策五道,帖一大经,经策全通为甲第;策通四,帖过四以上为乙第。凡明法,试律七条、令三条,全通为甲第,通八为乙第。凡书学,先口试,通,乃墨试《说文》、《字林》二十条,通十八为第。凡算学,录大义本条为问答,明数造术,详明术理,然后为通。试《九章》三条,《海岛》、《孙子》、《五曹》、《张邱建》、《夏侯阳》、《周髀》、《五经算》各一条,十通六,《记遗》、《三等数》帖读十得九为第。试《缀术》、《缉古》录大义为问答者,明数造术,详明术理,无注者,合数造术,不失义理,然后为通。《缀术》七条、《缉古》三条,十通六,《记遗》、《三等数》帖读十得九为第。落经者虽通六不第。凡弘文、崇文生,试一大经、一小经,或二中经,或《史记》、《前》、《后汉书》、《三国志》各一,或时务策五道,经、史皆试策十道,经通六,史及时务策通三,皆帖《孝经》、《论语》共十条,通六为第。凡贡举非其人者、废举者、校试不以实者,皆有罚。其教人取士著於令者,大略如此。而士之进取之方,与士之好恶,所以育材养士、招徕奖进之意,有司选士之法,因时增损不同。初,秀才科等最高,有上上、上中、上下、中上凡四等,贞观中,有举而不第者坐其州长,由是废绝。高宗时,刘祥道上疏言:“唐有天下四十年,未有举秀才者,请自六品以下至草野,蕃加搜访,毋令赫赫之辰,斯举遂绝。”开元二十四年以后,复有此举,其时进士渐难,而秀才本科无帖经及杂文之限,反易於进士。主司以其科废久,不欲收奖,应者多落之,三十年无及第者。天宝初,礼部侍郎韦陟始奏请有堪此举者,令官长特荐,其常年举送者并停。自是士族所趣向,唯明经、进士二科而已。
凡举司课试之法:帖经者,以所习经掩其两端,中开唯一行,裁纸为帖,凡帖三字,随时增损,可否不一,或得四,或得五,或得六为通。后举人积多,故其法益难,务欲落之,至有帖孤章绝句,疑似参互者以惑之,甚者或上抵其注,下余一二字,使寻之难知,谓之“倒拔”。既甚难矣,而举人则有驱县孤绝、索幽隐为诗赋而诵习之,不过十数篇,则难者悉详矣,其於平文大义,或多墙面焉。秀才之科久废,而明经虽有甲、乙、丙、丁四科,进士则甲、乙二科。自武德以来,明经唯有丁第,进士唯有乙科而已。进士大抵千人得第者百一二,明经倍之,得第者十一二。
其制诏举人不有常科,皆标其目而搜扬之。试之日,或在殿庭,天子亲临观之,试已,糊其名於中考之文,策高者特授以美官,其次与出身。开元以后,四海晏清,士耻不以文章达,其应诏而举者多则二千人,少不减千人,所收百才有一。
高祖即位,诏:“诸州明经、秀才、俊士、进士明於理体,为乡里称者,县考试,州长重覆,岁随方物入贡。”
高宗永徽二年,始停秀才科。上元二年,加试贡士《老子》策,明经二条、进士三条。
天后表曰:“伏以圣绪出自玄元,五千之文,实惟圣教。望请王公以下内外百官皆习老子《道德经》,其明经咸令习读,一准《孝经》、《论语》,所司临时策试。”从之。
永隆二年,考功员外郎刘思立言:“明经多钞义条,进士唯诵旧策,皆亡实才,而有司以人数充第。”乃诏自今明经试帖十得六以上,进士试杂文二篇,通文律者,然后试策。
武后载初元年二月,策问贡人於洛城殿,数日方了。殿前试人自此始。
致堂胡氏曰:“汉策问贤良,非试之也,延於大殿,天子称制,访以理道,其事重矣。贡士既试於南宫,已精其较选,而又试之殿庑,是以南宫为不足信邪?
其先所第名必从而升降之,殆犹儿戏耳。故先正富文忠公请罢殿试,其说甚当,然未能有行焉,无亦悦其名,以谓亲屈帝尊,策天下士,其α然为举首者,天子所亲擢欤?夫南宫礼闱遴选文学卿大夫,使司衡鉴,严莫甚焉。以是为未也,重复试之,於是上者或下,后者或先,前日所考,殆成虚设。古者明试以言,岂其若是之劳且玩也?又况事始自僭窃乱淫之武后,可不革哉!”
按:致堂之言固善,然武后所试诸路贡士,盖如后世之省试,非省试之外再有殿试也。唐自开元以前,试士未属礼部,以考功员外郎主之。武后自诡文墨,故於殿陛下行员外郎之事。
右补阙薛谦光上疏言:“今之举人有乖事实,或明诏试令搜扬,则驱驰府寺,请谒权贵,陈诗奏记,希咳唾之泽,摩顶至足,冀提携之恩,故俗号举人为‘觅举’。夫觅者自求之称,非人知我之谓也。故选曹授职,喧嚣於礼闱,州郡贡士,诤讼於陛闼,谤议纷纭,浸成风俗。今夫举人,询於乡闾,归於里正而已。虽迹亏名教,罪加刑典,或冒籍窃资,邀勋盗级,假其贿赂,即为无犯。设如才应经邦,唯令试策;武能制敌,只验弯弧。昔汉武见司马相如赋,恨不同时,及置之朝廷,终文园令,知其不堪公卿之任故也。吴起将战,左右进剑,起曰:‘将者提携桴鼓,临难决疑,一剑之任,非将事也。’然则虚文岂足以佐时,善射岂足以克敌?要在文察其行能,武观其勇略而已。又汉法所举之主,终身保任。今宜宽平年限,容其采访,称职者受荐贤之赏,滥举者抵欺罔之罪,自然举得才行,君子道长矣。”
长寿二年,太后自制《臣范》两卷,令贡举人习业,停《老子》。
中宗神龙初,制:“贡举人停习《臣范》,依前习《老子》。”
元宗时,诏举人减《尚书》、《论语》策,而加试《老子》。
按:《六经》孔孟之说,有国家者所当表章,为士者所当习业也,老氏岂得以并之?武后假圣绪之说,狐媚其君,及其窃位,则复以其所自著所谓《臣范》者同之六籍,以易《老子》。夫聚之丑,牝晨之祸,岂足以垂世立范乎!
长寿三年,左拾遗刘承庆上疏曰:“伏见比年以来,天下诸州所贡物,至元日皆陈在御前,唯贡人独於朝堂列拜,则金帛羽毛升於玉阶之下,贤良文学弃彼金门之外,恐所谓贵财而贱义,重物而轻人。伏请贡人至元日列在方物之前,以备充庭之礼。”制可。元宗开元五年,始令乡贡明经、进士见讫,国子监谒先师,学官开讲问义,有司为具食,清资五品以上官,及朝集使皆往阅礼焉。又令诸州贡举省试不第,愿入学者听。敕诸州贡士:上州岁三人,中州二人,下州一人。必有才行,不限其数。
开元十七年,国子祭酒杨上言:“伏闻承前之例,每年应举常有千数,及第两监不过一二十人。臣恐三千学徒虚费官廪,两监博士滥縻天禄。臣窃见入仕诸色出身,每岁尚二千余人,方於明经、进士多十余倍,则是服勤道业之士不及胥吏之得仕也。陛下设学校,务以劝进之;有司为限约,务以黜退之。臣之微诚,实所未晓。今监司课试,十已退其八九;考功及第,十又不收一二。若长以为限,恐儒风渐坠,小道将兴。若以出身人多,应须诸色都减,岂在独抑明经、进士也?”上然之。又言:“主司帖试明经,不务求述作大旨,专取难知,问以孤经绝句或年月日。请自今并帖平文。”从之。
洋州刺史赵匡《举选议》曰:“汉朝用人,自诏举之外,其府寺郡国属吏,皆令自署,故天下之士身於家,而辟书交至,以此士务名节,风俗用修。魏氏立九品之制,中正司之,於是族大者第高,而寒门之秀屈矣。国朝举选用隋氏之制,岁月既久,其法益讹。夫才智因习就,固然之理。进士者,时共贵之,主司褒贬,实在诗赋,务求巧丽,以此为贤,溺於所习,悉昧本原,欲以启导性灵,奖成后进,斯亦难矣。故士林鲜体国之论,其弊一也。又人之心智盖有涯分,而九流七略,书籍无穷,主司征问,不立程限,故习之时,但务钞略,比及就试,偶中是期,业无所成,固由於此。故当代寡人师之学,其弊二也。疏以释经,盖筌耳。明经读书,勤劳已甚,既口问义,又诵疏文,徒竭其精华,习不急之业,而当代礼法,无不面墙,及临人决事,取办胥吏之口而已,所谓所习非所用,所用非所习者也。故当官少称职之吏,其弊三也。举人大率二十人中方收一人,故没齿而不登科者甚众,其事难,其路隘也如此,而杂色之流广通,其路也此一彼十,此百彼千,揆其秩序,无所差降。故受官多底下之人,修业抱后时之叹,待不才者何厚,处有能者何薄!崇末抑本,启昏窒明。故士子舍学业而趋末伎,其弊四也。收人既少,则争第急切,交驰公卿,以求汲引,毁訾同类,用以争先。
故业因儒雅,行成险薄,非受性如此,势使然也。浸以成俗,亏损国风,其弊五也。大抵举选人以秋初就路,春末方归,休息未定,聚粮未办,即又及秋。正业不得习,益令艺能浅薄,其弊六也。羁旅往来,縻费实甚,非唯妨阙正业,盖亦隳其旧产,未及数举,索然以空,其弊七也。贫窭之士,在远方欲力赴京师,而所冀无际,以此揆度,遂至没身,使兹人有抱屈之恨,国家有遗才之缺,其弊八也。官司运江、淮之储,计五费其四,方达京邑,刍薪之贵又十倍四方,而举选之人每年攒会,计其人畜,盖将数万,无成而归,十乃七八,徒令关中烦耗,其弊九也。为官择人,唯才是待。今选司量格,并格之以年数。合格者判虽下劣,一切皆收;如未合格而应科目者,才有小瑕,莫不见弃。故无能之士,禄以例臻,才俊之流,坐成白首,此非古人求贤审官之义,亦已明矣,其弊十也。选人不约本州所试,悉令聚於京师,人既浩穰,文簿繁杂,因此渝滥,其事百端。故俗相传云:‘入试非正身,十有三四;赴官非正身,十有二三。’此又弊之尤者。今若未能顿除举选,以从古制,且稍变易,以息弊源,则官多佳吏,风俗可变。”
开元二十四年,考功员外郎李昂为举人诋诃,帝以员外郎望轻,遂移贡举於礼部,以侍郎主之。礼部选士自此始。侍郎亲故移试考功,谓之“别头”。
开元二十五年,敕曰:“进士以声韵为学,多昧古今;明经以帖诵为功,罕穷旨趣。自今明经问大义十条,对时务策三首,进士试大经十帖。”
天宝六载,上欲广求天下之士,命通一艺以上皆诣京师。李林甫恐草野之士对策斥言其奸恶,建言举人多卑贱愚愦,恐有俚言污浊圣听。乃令郡县长官精加试练,灼然超绝者,具名送省,委尚书试,御史中丞监之,取名实相副者闻奏。
既而至者皆试以诗、赋、论,遂无一人及第者。林甫乃上表贺野无遗贤。
按:温公《通鉴》载此事於天宝六载,然以《唐登科记》考之,是年进士二十三人,风雅古调科一人,不知何以言无一人及第也。当考。
天宝十二载,敕天下罢乡贡,举人不由国子及郡县学者勿举送。
十四载,复乡贡。
肃宗干元初,中书舍人李揆兼礼部侍郎言:“主司取士,多不考实,徒峻其堤防,索其书策,殊不知艺不至者,居文史之囿,亦不能ゼ其词藻,深昧求贤之意。”及试进士文章日,於庭中设《五经》、诸史及《切韵》本於床,而引贡士谓之曰:“大国选士,但务得才,经籍在兹,请恣寻检。”
舒元舆举进士,见有司钩校苛切,既试尚书,虽水、炭、脂炬、飧具皆人自将,吏一唱名乃得入,列棘围,席坐庑下。因上书言:“古贡士未有轻於此者。且宰相、公卿由此出,而有司以隶人待之,诚非所以下贤意;罗棘遮截,疑其为奸,又非所以求忠直也。”
吴氏《能改斋谩录》曰:“《杜阳杂编》记舒元舆进士,既试,脂炬人皆自将。以余考之,唐制如此耳。故《广记》云:唐制,举人试日,既暮,许烧烛三条。韦永贻试日先毕,作诗云:‘褒衣博带满尘埃,独上都堂纳卷回。蓬巷几时闻吉语,棘篱何日重来?三条烛尽钟初动,七转丹成鼎未开。残月渐低人扰扰,不知谁是谪仙才。’又云:‘白莲千朵照廊明,一片平《雅》、《颂》声。才唱第三条烛尽,南宫风月画难成。’而旧说亦言:举人试日,已晚,主文权德舆於帘下戏云:‘三条烛尽,烧残举子之心。’举子遽答云:‘八韵赋成,惊破侍郎之胆。’故《国史·窦正固传》:‘旧制,夜试以二烛为限,长兴二年,改令昼试。正固以短昼,奏复夜试。’周广顺中,窦仪奏复用昼。乃知本朝循周,不许见烛。”
代宗广德二年,贾至为侍郎,建言:岁方艰歉,举人赴省者,两都试之。两都试人自此始。
宝应二年,礼部侍郎杨绾言:“进士科起隋大业中,是时犹试策。高宗朝,刘思立加进士杂文,明经填帖,故为进士者皆诵当代之文,而不通经史,明经者但记帖括。又投牒自举,非古先哲王侧席待贤之道。请依古察孝廉,其乡闾孝友信义廉耻而通经者,县荐之州,州试其所通之学,送於省。自县至省,皆勿自投牒,其到状、保辨、识牒皆停。而所习经,取大义,听通诸家之学。每问经十条,对策三道,皆通为上第,吏部官之;经义通八、策通二为中第,与出身;下第,罢归。《论语》、《孝经》、《孟子》兼为一经。其明经、进士及道举并停。”诏议之。给事中李栖筠等议曰:“三代之选士任贤,皆考实行,是以风俗淳一,运祚长远。汉兴,监其然,尊儒术,尚名节,虽近戚窃位,强臣擅权,弱主外立,母后专政,而亦能终彼四百,岂非学行之效邪?魏、晋以来,专尚浮侈,德义不修,故子孙速颠,享国不永也。今绾所请,实为正论。然自晋室之乱,南北分裂,人多侨处,必欲复古乡举里选,窃恐未尽,请兼广学校,以明训诱。虽京师州县皆立小学,兵革之后,生徒流离,儒臣师氏,禄廪无向。请增博士员,厚其廪稍,选通儒硕生居其职,十道大郡置太学馆,遣博士出外,兼领郡官,以教生徒。保桑梓者,乡里举焉;在流寓者,庠序推焉。朝而行之,夕见其利。”而众论以为举进士久矣,废之恐其失业。乃诏明经、进士与孝廉兼行。
江陵项氏曰:“风俗之弊,至唐极矣。王公大人巍然於上,以先达自居,不复求士。天下之士,什什伍伍,戴破帽,骑蹇驴,未到门百步,辄下马奉币刺,再拜以谒於典客者,投其所为之文,名之曰‘求知己’。如是而不问,则再如前所为者,名之曰‘温卷’。如是而又不问,则有执贽於马前自赞曰:‘某人上谒者。’嗟乎,风俗之弊,至此极矣!此不独为士者可鄙,其时之治乱盖可知矣。”
德宗贞元十八年,敕:“明经、进士,自今以后,每年考试所收人:明经不得过一百人,进士不得过二十人。如无其人,不必要满此数。”十九年,敕:“礼部举人,自春以来,久愆时雨,念其旅食京邑,资用屡空,其礼部举今年宜权停。”
博士韩愈上状曰:“伏见今月十日敕,今年诸色选举宜权停者。道路相传,皆云以岁之旱,陛下怜悯京师之人,虑其乏食,故权停举选,以绝其来者,所以省费而足食也。臣伏思之,窃以为十口之家,益之以一二人,於食未有所费。今京师之人不啻百万,都计举者不过五七千人,并其僮仆、畜马,不当京师百万分之一,以十口之家计之,诚未为有所损益。又今年虽旱,去岁大丰,商贾之家必有储蓄,举选者皆赍持资用,以有易无,未见其弊。今若暂停举选,或恐所害实深,一则远近惊惶,二则人士失业。臣闻古之求雨之词曰:‘人失职欤?’然则人之失职足以致旱,今缘旱而停举选,是使人失职而召灾也。”
宪宗元和时,明经停口义,复试墨义十条,五经取通五,明经通六。其尝坐法及为州县小吏,虽艺文可采,勿举。
初,开元时,礼部考试毕,送中书门下详覆,其后中废。侍郎钱徽所举送,覆试多不中选,由是贬官,而举人杂文复送中书门下。长庆三年,侍郎王起言:
“故事,礼部已放榜,而中书门下始详覆。今请先详覆而后放榜。”议者以为起虽避嫌,然失贡职矣。
《钱徽传》:“徽为礼部侍郎,宰相段文昌以所善杨浑之诿徽求致第籍。浑之者,凭子也,多纳古帖、秘画於文昌。徽不从,文昌怒,即奏徽取士以私,乃诏覆试,徽坐贬。”
洪氏《容斋随笔》曰:“唐穆宗长庆元年,礼部侍郎钱徽知举,放进士郑朗等三十三人。后以段文昌言其不公,诏中书舍人王起、知制诰白居易重试,放卢公亮等十人,贬徽江州刺史。《白公集》有奏状论此事,大略云:‘伏料自欲重试进士以来,论奏者甚众,盖以礼部进士,例许用书策,兼得通宵,得通宵则思虑必周,用书策则文字不错。昨重试之日,书策不容一字,木烛只许两条,迫促惊忙,幸皆成就,若比礼部所试,事校不同。及放公亮等敕文,以为《孤竹管赋》出於《周礼》正经,阅其程试之文,多是不知本末。’乃知唐试进士,许挟书及见烛如此。”又曰:“高锴为礼部侍郎知贡举,阅三岁,颇得才实。始,岁取四十人,才益少,诏减十人,犹不能满,此《新唐书》所载也。按《登科记》:
开成元年,中书门下奏进士元额二十五人,诏加四十人,奉敕依奏。是年及二年、三年,锴在礼部,每举所放各四十人,至四年,始令每年放三十人为定,则《唐书》所云误矣。《摭言》载锴第一榜,裴思谦以仇士良关节取状头,锴庭谴之,思谦回顾厉声曰:‘明年打脊取状头!’第二年,锴知举,诫门下不得受书题,思谦自携士良一缄入贡院,既而易紫衣,至阶下,白曰:‘军容有状荐裴思谦秀才。’锴接之,书中与求巍。锴曰:‘状元已有人,此外可副军容意旨。’思谦曰:‘卑吏奉军容处分,裴秀才非状元请侍郎不放。’锴俯首良久曰:‘然则略要见裴学士。’思谦曰:‘卑吏便是也。’锴不得已,遂从之。思谦及第后,宿平康里,赋诗云:‘银缸斜背解明,小语低声贺玉郎。从此不知兰麝贵,夜来新惹桂枝香。’然则思谦俊俊不羁之士耳,锴徇凶之意,以为举首,史谓颇得才实,恐未尽然。先是,太和三年,锴为考功员外郎,取士有不当,监察御史姚中立奏停考功‘别头’试。六年,侍郎贾饣束又奏复之,事见《选举志》。”按:唐科目考校无糊名之法,故主司得以采取誉望,然以钱徽、高锴之事观之,权幸之嘱,亦可畏也。东汉及魏、晋以来,吏部尚书司用人之柄,然其时诿曰“取行实甄材能”,故为尚书者,必使久於其任,而后足以察识。今唐人礼部所试,不过於寸晷之,程其文墨之小技,则所谓主司者,当於将试之时,择士大夫之有学识操守者,俾主其事可矣,不必专以礼部为之。今高锴之为侍郎知贡举也,至於三年,仇士良之挟势以私裴思谦也,至於再嘱,於是锴亦不能终拂凶以取祸矣。此皆预设与久任之弊也。元和中,中书舍人李肇撰《国史补》,其略曰:“进士为时所尚久矣,是故俊实在其中,由此而出者,终身为文人,故争名常为时所弊。其都会谓之举场,通称谓之秀才,投刺谓之乡贡,得第谓之进士,互相推敬谓之先辈,俱捷谓之同年(近年及第,未过关试,皆称新及第进士,所以韩中丞仪尝有《知闻近过关试》,仪以一篇纪之曰:“短行轴了付三铨,休把新衔恼笔尖。今日便称前进士,好留春色与明年。”)有司谓之座主,京兆府考而升之者谓之等第,外府不试而贡者谓之拔解(然拔解亦须预人为词赋,非谓白荐),将试各相保谓之合保,群居而赋谓之私试,造请权要谓之关节,激扬声价谓之还往,既捷,列名於慈恩寺塔谓之题名会,大燕於曲江亭子谓之曲江会(曲江大会在关试后,亦谓之关宴。宴后同年各有所之,亦谓之离会),籍而入选谓之春关,不捷而醉饱谓之打毛,匿名造谤谓之无名子,退而肄业谓之过夏,执业以出谓之夏课(亦谓之秋卷),挟藏入试谓之书策,此其大略也。其风俗系於先达,其制置存於有司。虽然,贤者得其大者,故位极人臣常有十二三,登显列十有六七,而元鲁山、张睢阳有焉,刘辟、元有焉。”永徽之后,以文儒亨达鲜不由两监者,於时场籍先两监而后乡贡,盖以朋友之臧否、文艺之优劣,切磋琢磨,匪朝伊夕,抑扬去就,与众共之故也。天府解送,自开元、天宝之际,率以在上十人谓之“等第”,必求名实相副,以滋教化之原。小宗伯倚而选之,或至浑化,不然,十得七八,苟异於是,则往往牒贡院请落由。暨咸通、干符则为形势吞嚼,故废置不定。
同、华解众推利市,与京兆无异,若首送,无不捷者。
谏议大夫殷侑言:“《三史》为书,劝善惩恶,亚於《六经》。比来史学多废,至有身处班列,而朝廷旧章莫能知者。”於是立史科及《三传》科。
文宗太和八年,宰相王涯以为礼部取士乃先以榜示中书,非至公之道。自今一委有司,以所试杂文、乡贯、三代名讳送中书门下。
唐众科之目,进士为尤贵,而得人亦最为盛,岁贡常不减八九百人。缙绅虽位极人臣,而不由进士者,终不为美。其推重,谓之“白衣公卿”,又曰“一品白衫”;其艰难,谓之“三十老明经,五十少进士”。先是,进士试诗赋及时务策五道,明经策三道。建中二年,中书舍人赵赞权知贡举,乃以箴、论、表、赞代诗赋,而皆试策三道。太和八年,礼部复罢进士议论而试诗赋。文宗从内出题以试进士,谓侍臣曰:“吾患文格浮薄,昨自出题,所试差胜。”乃诏礼部岁取登第者三十人,苟无其人,不必充其数。时文宗好学嗜古,郑单以经术位宰相,深嫉进士浮薄,屡请罢之。帝曰:“敦厚、浮薄,色色有之。进士科取人二百年矣,不可遽废。”因得不罢。
容斋洪氏《随笔》曰:“唐以赋取士,而韵数多寡、平仄次叙,元无定格。
故有三韵者,《花萼楼赋》以题为韵是也;有四韵者,《荚赋》以‘呈瑞圣朝’,《舞马赋》以‘奏之天庭’,《丹甑赋》以‘国有丰年’,《泰阶六符赋》以‘元亨利贞’,为韵是也;有五韵者,《金茎赋》以‘日华川上动’为韵是也;有六韵者,《水止魍魉》《人镜》、《三统指归》、《信及豚鱼》、《洪钟待撞》、《君子听音》、《东郊朝日》、《蜡日新天》、《宗乐德》、《训胄子》诸篇是也;有七韵者,《日再中》、《射已之鹄》、《观紫极舞》、《五声听政》诸篇是也;八韵有二平六仄者,《六瑞赋》以‘俭故能广,被褐怀玉’《日五色赋》以‘日丽九华、圣符土德’,《径寸珠赋》以‘泽浸四荒,非宝远物’为韵是也;有三平五仄者,《宣耀门观试举人》以‘君圣臣肃,谨择多士’,《悬法象魏》以‘正月之吉、悬法象魏’,《元酒》以‘荐天明德,有古遗味’,《五色土》以‘王子毕封,依以建社’,《通天台》以‘洪台独出,浮景在下’,《幽兰》以‘远芳袭人,悠久不绝’,《日月合璧》以‘两耀相合,候之不差’,《金尼》以‘直而能一,斯可制动’为韵是也;有五平三仄者,《金用砺》以‘商高宗命傅说之官’为韵是也;有六平二仄者,《旗赋》以‘风卷舒,军容清肃’为韵是也。自太和以后,始以八韵为常。唐庄宗时,常覆试进士,翰林学士承旨卢质以《后从谏则圣》为赋题,以‘尧舜禹汤,倾心求过’为韵。旧例,赋韵四平四仄,质出韵乃五平三仄,大为识者所诮,岂非是时已有定格乎?国朝太平兴国三年九月,始诏自今广文馆及诸州府礼部试进士赋,并以平仄次用韵。其后又有不依次者,至今循之。”
九年,中书门下奏:“面奉进止,令条流进士数,及减下诸色入仕人等。进士,准太和四年格,及第每年不过二十五人,今请加至四十人;明经,准太和八年敕减下人数外,及第不得过一百一十人,今请再减下十人。”武宗会昌五年,举格节文:“公卿百家子弟及京畿内士人、寄客、外州府举士人等,修明经、进士业者,并隶名所在监及官学,仍精加考试。所送人数:其国子监明经,旧格每年送三百五十人,今请送二百人,进士依旧格送三十人,其隶名明经亦请送二百人;其宗正寺进士送二十人;其东监、同、华、河中所送进士不得过三十人,明经不得过五十人;其凤翔、山南西道东道、荆南、鄂岳、湖南、郑滑、浙西、浙东、坊、宣商、泾、江南、江西、淮南、西川、东川、陕虢等道所送进士不得过一十五人,明经不得过二十人;其河东、陈许汴、徐泗、易定、齐德、魏博、泽潞、幽孟、灵夏、淄青、郓曹、兖海、镇冀、麟胜等道所送进士不得过一十人,明经不得过十五人;金汝、盐丰、福建、黔府、桂府、岭南、安南、邕容等道所送进士不得过七人,明经不得过十人。其诸支郡所送人数,请申观察使为解都送,不得诸州各自申解。诸州府所试进士杂文,据元格并合封送省。准开成三年五月三日敕落下者,今缘自不送所试以来,举人公然拔解;今诸州府所试,各须封送省司检勘,如病败不近词理,州府妄给解者,试官停见任用阙。”时宰相李德裕尤恶进士。初,举人既及第,缀行通名,诣主司第谢。其制:
序立西阶下,北上东向;主人席东阶下,西向;诸生拜,主司答拜,乃叙齿、谢恩,遂升阶,与公卿观者皆坐,酒数行,乃赴期集。又有曲江会、题名席。至是,德裕奏:“国家设科取士,而附党背公,自为门生。自今一见有司而止,其期集、参谒、曲江、题名皆罢。”德裕尝论公卿子弟於科举,武宗曰:“向闻杨虞卿兄弟朋比贵势,妨平进之路。昨黜杨知至、郑朴等,抑其大甚耳。有司不识朕意,不放子弟即过矣,但取实艺可也。”德裕曰:“郑肃、封敖子弟皆有材,不敢应举。臣无名第,不当非进士,然臣祖天宝末以仕进无他岐,勉︹随计,一举登第。
自后家不置《文选》,盖恶其不根艺实。然朝廷显官,须公卿子弟为之,何者?少习其业,目熟朝廷事,台阁之仪,不教而自成。寒士纵有出人之才,固不能闲习也,则子弟未易可轻。”德裕之论,偏异盖如此。然进士科当唐之晚节,尤为浮薄,世所共患也。
宣宗大中元年,礼部侍郎魏扶放及第二十三人,续奏:“堪放及第三人封彦卿、崔彖、郑延休等,皆以文艺为众所知,其父皆在重任,不敢选取,其所试诗赋并封进。”奉进止:“令翰林学士、户部侍郎、知制诰韦琮等考。”尽合程度,其月二十三日奉进止:“并付所司放及第。有司考试,只合在公,如涉徇私,自有刑典。从今以后,但依常例取舍,不得别有奏闻。”
懿宗咸通四年,进士皮日休上疏,请以《孟子》为学科,曰:“臣闻圣人之道不过乎经,经之降者不过乎史,史之降者不过乎子,子不异乎道者《孟子》也。
今国家有业庄、列之书者,亦登於科,其诱善也则深,而悬科也未正。伏望命有司去庄、列之书,以《孟子》为主,有能精通其义者,其科选视明经同。”不报。
昭宗天复元年赦文,令中书门下选择新及第进士中有人在名场,才沾科级,年齿已高者,不拘常例,各授一官。於是礼部侍郎杜德祥奏:拣到新及第进士陈光问年六十九,曹松年五十四,王希禹年七十三,刘象年七十,柯崇年六十四,郑希颜年五十九。诏光问、松、希禹可秘书省正字,象、崇、希颜可太子校书。
洪氏《容斋随笔》曰:“昭宗当斯时乱离极矣,尚能眷眷於寒儒,甚可书也。《摭言》云:上新平内难,闻放进士,甚喜,特授官,制词曰:‘念尔登科之际,当予反正之年,宜降异恩,各膺宠命。’时谓此举为五老榜。”
《唐登科记》总目:
高祖武德元年上书拜官一人二年、三年、四年,不贡举。
五年,秀才一人,进士四人。
六年,进士四人。
七年,秀才二人,进士六人。八年,秀才一人,进士五人。
九年,秀才二人,进士七人。
太宗贞观元年,秀才二人,进士四人。二年,米贵不举贡。
三年,秀才二人,进士五人。
四年,秀才一人,进士九人。五年,秀才一人,进士十五人。
六年,秀才一人,进士十二人。七年,秀才二人,进士十三人。
八年,秀才一人,进士九人。
九年,进士六人。
十年,进士十一人。
十一年,秀才一人,进士八人。十二年,秀才一人,进士十一人。
十三年,秀才二人,进士十七人。
十四年,秀才一人,进士五人。
十五年,秀才一人,进士十四人。
十六年,不贡举。十七年,进士十五人。
十八年,秀才一人,进士二十四人。
十九年,秀才三人,上书拜官一人。
二十年,秀才一人,进士三人。
二十一年,进士七人。
二十二年,进士九人。
二十三年,秀才一人,进士八人。
高宗永徽元年,秀才一人,进士十四人。
二年,进士二十五人(其年始停秀才举)。
三年、四年不贡举,应制及第三人。五年,进士一人。
六年,进士四十三人,应制及第一人。
显庆元年,进士三人。
二年,进士二十二人。三年,进士十七人,诸科一人。
四年,进士二十人。
五年,进士十四人,上书拜官一人。
六年,进士五人,召拜官一人。
龙朔二年,进士八人。
三年,不贡举。
麟德元年,进士三人,诸科二人。
二年,进士并落下。
干封元年,幽素举十二人。
二年,进士五人。
总章元年,进士二十六人。二年,不贡举。咸亨元年,进士五十四人。
二年、三年,不贡举。四年,进士七十九人。
上元元年,进士五十七人,重试及第十一人。
上元二年,进士四十五人,别敕二人,续试三人。
仪凤元年,不贡举,诸科四人。
二年,不贡举,上封拜官一人。
三年,不贡举,诸科一人。
调露元年,不贡举。二年,进士一人。
永隆二年,进士一人。
开耀二年,进士五十五人,重试及第十八人。
永淳二年,进士五十五人。
嗣圣二年,进士十三人重试三十六人。
武后光宅元年,进士十六人,上书拜官并诸科九人。
二年,进士五十九人。
垂拱元年,进士二十二人,再取五人。
二年,进士四人。
三年,进士六十五人。四年,进士二十四人,诸科三十人。
永昌二年,进士神都六人,西京二人,诸科一人。
二年,神都十二人,西京四人,诸科五人。
三年,进士十六人。
长寿二年,进士十八人,减策及第二人。
三年,不贡举,诸科二人。
延载二年,进士二十二人。
证圣元年,不贡举,诸科一人。
天册万岁二年,进士二十七人,南郊举及第三人。
万岁通天二年,进士二十七人,诸科十人。
三年,不贡举,诸科二人。圣历元年,进士二十二人。
二年,进士十六人,诸科一人。
三年,进士二十人。
久视二年,进士十九人,诸科二人。
大足元年,进士二十七人。
二年,不贡举,诸科十人。
长安二年,进士二十一人。
三年,进士三十一人,诸科四人。
四年,四十一人,续奏四人。
中宗神龙元年,进士六十一人,重试及第十二人,诸科二十九人。
二年,进士三十二人,诸科三十九人。
景龙元年,进士四十八人,诸科三人。
二年,进士四十人,诸科六人。
三年,不贡举,诸科八人。
睿宗景元年,进士五十二人。
二年,诸科五十六人。
延和元年,进士三十七人。
元宗先天元年,诸科二十七人。
开元元年,进士七十一人,重奏六人。
二年,进士十七人,诸科十二人。
三年,进士二十一人。
四年,进士十六人上书及第一人。
五年,进士二十五人。
六年,进士三十二人。
七年,进士二十五人诸科八人。八年,进士五十七人。
九年,进士三十八人。
十年,进士三十三人。
十一年,进士三十一人。
十二年,进士二十一人。
十四年,进士三十一人。
十五年,进士十九人,诸科三人。
十六年,进士二十人。
十七年,进士二十六人,诸科一人。
十八年,进士二十六人。
十九年,进士二十三人,诸科二人。
二十年,进士二十四人。
二十一,年进士二十五人,诸科一人。
二十二,年进士二十九人,诸科九人。
二十三,年进士二十七人,诸科五人。
二十四,年进士二十人,诸科七人。
二十五,年进士二十七人,诸科三人。
二十六,年进士二十三人,诸科二十一人。
二十七,年进士二十四人,诸科五人。
二十八,年进士十五人,诸科五人。
二十九,年进士十三人,诸科四人。
天宝元年,进士二十三人,诸科二人。
二年,进士二十六人。
三载,进士二十九人。
四载,进士二十五人。
五载,进士二十一人。
六载,进士二十三人,诸科一人。
七载,进士二十四人。
八载,进士二十人。
九载,进士二十一人。
十载,进士二十人。
十一载,进士二十六人。
十二载,进士五十六人。
十三载,进士三十五人,诸科一人。十四载,进士二十四人。
十五载,进士三十三人。肃宗至德二载,进士二十二人,江淮六人,成都府十六人,江东七人。
干元元年,进士二十三人。二年,进士二十五人。
三年,进士二十六人。
上元元年,进士二十九人。
代宗宝应元年,停贡举。
二年,进士二十七人。
广德二年,进士十三人,又十二人。
永泰元年,进士二十七人。
二年,两都共二十六人。大历二年,进士二十人,诸科一人。
三年,进士十九人,诸科三人。
四年,进士二十六人,诸科二人。
五年,进士二十六人。
六年,进士二十八人,诸科二人。
七年,进士三十三人,诸科四人。八年,进士三十四人,诸科五人。九年,进士三十二人。
十年,进士二十七人,诸科一人。
十一年,进士十四人。
十二年,进士十二人。十三年,进士二十一人,诸科二人。
十四年,进士二十人。
德宗建中元年,进士二十一人,诸科二十七人。
二年,进士十七人,诸科二人。
三年,进士二十八人,诸科一人。
四年,进士二十七人,诸科三人。
兴元元年,进士五人。
贞元元年,进士三十三人,诸科二十一人。
二年,进士二十七人,诸科一人。
三年,进士三十三人,诸科五人。
四年,进士三十一人,诸科二十六人。
五年,进士三十六人,诸科六人。六年,进士二十九人,诸科三人。
七年,进士三十人,诸科二十二人。八年,进士二十三人,诸科八人。
九年,进士三十二人,诸科八人。十年,进士二十八人,诸科二十六人。
十一年,进士二十七人,诸科八人。十二年,进士三十人,诸科四人。
十三年,进士二十人,诸科六人。十四年,进士二十人,诸科九人。
十五年,进士十七人,诸科四人。
十六年,进士十九人,诸科八人。十七年,进士十八人,诸科八人。
十八年,进士二十三人,诸科三人。十九年,进士二十人,诸科六人。
顺宗永贞元年进士二十九人,诸科十人。
宪宗元和元年进士二十三人,诸科三十六人。
二年,进士二十八人,诸科十一人。三年,进士十九人,诸科二十四人。
四年,进士二十人,诸科七人。
五年,进士三十二人,诸科十二人。六年,进士二十人,诸科十三人。
七年,进士二十九人,诸科十四人。
八年,进士三十人,诸科十二人。
九年,进士二十七人,诸科十一人。
十年,进士三十人,诸科十三人。十一年,进士三十三人,诸科十四人。
十二年,进士三十五人,诸科十四人。
十三年,进士三十二人,诸科十三人。
十四年,进士三十一人,诸科十二人。
十五年,进士二十九人,诸科十三人。
穆宗长庆元年,进士三十三人,下十人,重试十四人,诸科三十八人。
二年,进士二十九人,诸科十人。
三年,进士二十八人,诸科十九人。
四年,进士三十三人,诸科十五人。敬宗宝历元年,进士三十三人,诸科三十二人。
二年,进士三十五人,诸科十二人。
文宗太和元年,进士三十三人,诸科十五人。
二年,进士三十七人,诸科三十六人。三年,进士二十五人,诸科二十六人。
四年,进士二十五人,诸科七人。
五年,进士二十五人,诸科六人。
六年,进士二十五人,诸科五人。
七年,进士二十五人,诸科五人。
八年,进士二十五人,诸科十一人。
九年,进士二十五人,诸科五人。
开成元年,进士四十人,诸科九人。二年,进士四十人,诸科三人。三年,进士四十人,诸科七人。
四年,进士三十人,诸科二人。
五年,进士三十人,诸科十八人。
武宗会昌元年,进士三十人,诸科十六人。
二年,进士三十人,诸科十三人。三年,进士二十二人,诸科十四人。四年,进士二十五人,续放一人,诸科七人。
五年,进士二十七人,覆试落下八人,诸科五人。
六年,进士十六人,诸科五人。宣宗大中元年,进士二十三人,诸科二十人。
二年,进士二十二人,诸科十七人。
三年,进士三十人,诸科十人。
四年,进士三十人,诸科十三人。
五年,进士二十七人,又三十人,诸科二十二人。六年,进士二十八人,诸科九人。
七年,进士三十人,诸科十一人。
八年,进士三十人,诸科十五人。
九年,进士三十人,诸科六人。
十年,进士三十人,诸科五人。十一年,进士三十人,诸科三人。
十二年,进士三十人,诸科四人。十三年,进士三十人,诸科三人。
十四年,进士三十人,诸科三人。
懿宗咸通二年,进士三十人,诸科十二人。
三年,进士三十人,诸科十一人。四年,进士三十五人,诸科十一人。
五年,进士二十五人,诸科九人。
六年,进士二十五人,诸科十八人。七年,进士二十五人,诸科十七人。
八年,进士三十人,诸科二十人。
九年,进士三十人,诸科十一人。
十年,进士三十人,诸科十人。
十一年,停举。十二年,进士四十人,诸科九人。十三年,进士三十人,诸科十一人。
十四年,进士三十人,诸科十人。十五年,进士三十人,诸科十一人。僖宗干符二年,进士三十人,诸科九人。
三年,进士三十人,诸科十一人。
四年,进士三十人,诸科十人。五年,进士三十人,诸科八人。
六年,进士三十人,诸科九人。七年,进士三十人,诸科十四人。
广明二年,进士十二人,续赐第二人。
中和二年,进士二十八人,诸科二人。
三年进士,三十人,诸科二人。
四年,停举。
五年,进士三十五人,诸科二人。
光启二年,进士九人,诸科二人。
三年,进士二十五人,诸科一人。
四年,进士二十八人,诸科一人。昭宗龙纪元年,进士二十五人,诸科七人。
大顺元年进士二十一人,诸科一人。二年,进士二十七人,诸科六人。
三年,进士三十人,诸科六人。景福二年,进士二十八人,诸科十二人。
干宁元年,进士二十八人,诸科三人。
二年,进士二十五人,重放一十五人,落下十人,诸科三人。
三年,进士十二人,诸科四人。
四年,进士二十人,诸科三人。
五年,进士二十人,诸科一人。
光化二年,进士二十七人,诸科一人。
三年,进士三十六人,诸科二人。
四年,进士二十六人,诸科三人。天复二年、三年停举。
四年,进士二十六人,诸科一人。
天二年,进士二十三人,诸科二人。
三年,进士二十五人,诸科四人。
四年,进士二十人,诸科二人。
右唐二百八十九年逐岁所取进士之总目。按:昌黎公《赠张童子序》言:“天下之以明二经举,其得升於礼部者,岁不下三千人,谓之乡贡;又第其可进者,属之吏部,岁不及二百人,谓之出身。”然观《登科记》所载,虽唐之盛时,每年礼部所放进士及诸科,未有及五七十人者,与昌黎所言不合。又开元十七年,限天下明经、进士及第每年不过百人,又太和敕进士及第不得过四十人,明经不得过百一十人。然记所载逐年所取人数如此,则元未尝过百人,固不必为之限也。又明经及第者,姓名尤为寥寥,今曰不得过百一十人,则是每科尝过此数矣,岂《登科记》所载未备而难凭邪?《唐史》、《摭言》载华良入为京兆解不送,以书让考官曰:“圣唐有天下垂二百年,登进士科者三千余人。”以此证之,则每岁所放不及二十人也,《登科记》不误矣。又按《容斋随笔》言:“唐开元,国子祭酒杨上言:‘省司奏限天下明经、进士及第,每年不过百人,切见流外出身,每岁二千余人,而明经、进士不能居其什一,则是服勤道业之士不如胥吏之得仕也。若以出身人太多,则应诸色裁损,不应独抑明经、进士。’当时以其言为然。淳熙九年,大减任子员数,是时吏部四选开具以三年为率,文班进士大约三四百人,任子文武亦如之,而恩幸流外盖过二千之数,甚与开元类也。”今考唐每岁及第者,极盛之时不能五十人。姑以五十人为率,则三岁所放不过百五十人。而宋自中兴以后,每科进士及第动以四五百人计,盖倍於唐有余矣。又唐士之及第者,未能便解褐入仕,尚有试吏部一关。韩文公三试於吏部无成,则十年犹布衣,且有出身二十年不获禄者。而宋则一登第之后,即为入仕之期。夫其数之多如此,取之易复如此,则宋之以进士入仕者,其冗当数倍於唐,而今谓淳熙之事才类开元,何邪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