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二十五 律书第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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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者制事立法,物度轨则,壹稟於六律,〔一〕六律为万事根本焉。〔二〕〔一〕索隱按:律有十二。阳六为律,黄鍾、太蔟、姑洗、蕤宾、夷则、无射;阴六为吕,大吕、夹鍾、中吕、林鍾、南吕、应鍾是也。名曰律者,释名曰「律,述也,所以述阳气也」。律历志云「吕,旅,助阳气也」。案:古律用竹,又用玉,汉末以铜为之。吕亦称闲,故有六律、六闲之说。元闲大吕,二闲夹鍾是也。汉京房知五音六律之数,十二律之变至六十,犹八卦之变为六十四卦也。故中吕上生执始,执始下生去灭,上下相生,终於南事,而六十律毕也。
〔二〕索隱律历志云「夫推历生律,制器规圜矩方,权重衡平,准绳嘉量,探賾索隱,鉤深致远,莫不用焉」,是万事之根本。
其於兵械尤所重,〔一〕故云「望敌知吉凶,〔二〕闻声效胜负」,〔三〕百王不易之道也。
〔一〕索隱按:易称「师出以律」,是於兵械尤重也。正义內成曰器,外成曰械,械谓弓、矢、殳、矛、戈、戟。刘伯庄云:「吹律审声,听乐知政,师旷审歌,知晋楚之彊弱,故云兵家尤所重。」 〔二〕索隱凡敌阵之上,皆有气色,气强则声强,声强则其眾劲。律者,所以通气,故知吉凶也。正义凡两军相敌,上皆有云气及日晕。天官书云:「晕等,力钧;厚长大,有胜;薄短小。无胜。」故望云气知胜负彊弱。引旧语乃曰「故云」。
〔三〕索隱周礼「太师执同律听军声而占其吉凶」是也。故左传称师旷知南风之不竞,此即其类也。正义周礼云「太师执同律以听军声而詔其吉凶」,左传云师旷知南风之不竞,即其类。
武王伐紂,吹律听声,〔一〕推孟春以至于季冬,杀气相并〔二〕,而音尚宫。〔三〕同声相从,物之自然,何足怪哉?
〔一〕索隱其事当有所出,今则未详。 〔二〕正义人君暴虐酷急,即常寒应。寒生北方,乃杀气也。武王伐紂,吹律从春至冬,杀气相并,律亦应之。故洪范咎征云「急常寒若」是也。
〔三〕正义兵书云:「夫战,太师吹律,合商则战胜,军事张彊;角则军扰多变,失士心;宫则军和,主卒同心;征则將急数怒,军士劳;羽则兵弱少威焉。」
兵者,圣人所以討彊暴,平乱世,夷险阻,救危殆。自含(血)〔齿〕戴角之兽见犯则校,而况於人怀好恶喜怒之气?喜则爱心生,怒则毒螫加,〔一〕情性之理也。
〔一〕正义螫音释。
昔黄帝有涿鹿之战,以定火灾;〔一〕顓頊有共工之陈,以平水害;〔二〕成汤有南巢之伐,以殄夏乱。〔三〕递兴递废,胜者用事,所受於天也。
〔一〕集解文颖曰:「神农子孙暴虐,黄帝伐之,故以定火灾。」
〔二〕集解文颖曰:「共工,主水官也。少昊氏衰,秉政作虐,故顓頊伐之。本主水官,因为水行也。」
〔三〕正义南巢,今庐州巢县是也。淮南子云:「汤伐桀,放之歷山,与末喜同舟浮江,奔南巢之山而死。」按:巢即山名,古巢伯之国。云南巢者,在中国之南也。
自是之后,名士迭兴,晋用咎犯,〔一〕而齐用王子,〔二〕吴用孙武,申明军约,赏罚必信,卒伯诸侯,兼列邦土,虽不及三代之誥誓,然身宠君尊,当世显扬,可不谓荣焉?岂与世儒闇於大较〔三〕,不权轻重,猥云德化,不当用兵,大至君辱失守,〔四〕小乃侵犯削弱,遂执不移等哉!故教笞不可废於家,刑罚不可捐於国,诛伐不可偃於天下,用之有巧拙,行之有逆顺耳。
〔一〕正义狐偃也,咎季也。又云胥臣也。
〔二〕索隱徐广云:「王子成父。」
〔三〕索隱大较,大法也。淳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