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·凌濛初《初刻拍案惊奇》第20卷:“他两个便将五钱银子,送秀才做润笔之资。”
据说,三个字写好后,江汉关赠其润笔之资纹银500两,可谓一字千金。
这幅画儿便以百金以付肖兄,权当润笔之资。
当然,润笔之资无需担心,我会按照藏地游历画家中的最高规格支付。
白石老人收下了润笔之资,却迟迟没有作画。
果然是佳作吗?香君姑娘是不是也打算包几十两润笔之资予我呢?
(1)稿费,又称为“润笔之资”、“润笔费”;(2)版税,又称为“提成费”、“版费”;(3)买断版权,又称为“作价购稿”。
就算到今天,我还以为自己写检讨的水平足以为人捉刀赚润笔之资呢。
1901年,上海东亚益智译书局在报上刊登广告征集书稿,“译出之书……当酌送润笔之资或提每部售价二成相酬”.
这位崔光同志幼年家贫,嗜书好学,后为人撰写书稿,以润笔之资赡养父母。